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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20吨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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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20吨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,依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的要求,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开,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:

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或途径

1.电子版:见附件

2.纸质版:联系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(宋经理15975006427)获取。

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受项目影响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,以项目附近居民、企事业单位及与相关政府部门为主。

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意见表提交至“229272834@qq.com”邮箱。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本次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。

附件下载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PKSwB-KQcTYBe4PXc-bGTw 提取码: 59sg

 

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

2023年8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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